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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2021年4月自学考试报考简章

时间:2021-01-10 11:53:13  来源:  作者:

本资讯由自考专升本整理发布:

浙江省2021年4月自学考试报考简章

一、报名时间

 

2021年1月11日至15日(详见报名通告)。

 

考生提供的报名信息(姓名、身份证号、数码相片、专业代码、课程代码、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务必真实准确,考生应认真仔细核对报考的相关信息并确保真实准确,否则由此造成的不良后果由报名者自己承担责任。

 

二、报考条件

 

凡有志于学习专业知识、为祖国建设效力的公民均可报考。报考专科起点本科专业(除“2030106法律”、“2050201英语”、“ 2020110国际贸易”三个专业为高中起点本科外,其余本科专业均为专科起点本科)的考生在申请本科毕业时必须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国民教育系列专科毕业证书。

 

下表所列专业对报考条件、报考程序有特殊限制,考生报考须符合下表具体规定;考生个人或社会助学单位违反报考条件限制规定报考,分别由考生本人或办理集体报名的助学单位承担责任,并将受到不承认考试结果、不受理毕业申请的处理。

 

1、专业:护理学专、本科

 

报考条件:凡在我省医疗机构从事护理工作,获得护士职业资格并具有中专(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在职人员,均可报考护理学(专科、专科起点本科)专业,其中报考护理学专科起点本科专业的考生,在申请本科毕业时须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国民教育系列护理学专业专科毕业证书。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新考生),需在注册完成后3天(工作日)内,向当地自考机构提交单位同意报考介绍信、护士职业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办理报名资格审核手续。

 

2、专业:公安管理本科

 

报考条件:凡报考本专业的公安干警、武装警察和保卫干部(新考生)应先向当地公安机关申请,由公安机关审核批准后统一向当地自考办办理集体报名手续(或在个人注册完成后3天(工作日)内,向当地自考机构提交当地公安机关同意报考介绍信,办理报名资格审核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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